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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上对峙,差点成为流血冲突的现场....

  机器隆隆轰鸣,铁锤叮当作响,口令此起彼伏……近日,位于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金岱路、腾飞路附近的一处房地产项目建设工地上呈现出一派繁忙景象。

  然而,在一年半之前,这里差点成为一场流血冲突的现场。

  寻衅滋事是否属实

  2019年7月6日,一处位于管城区金岱路、腾飞路附近的建筑工地上,两伙人正在激烈对峙,冲突一触即发。

  对峙的双方中,一方是河南正印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正印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宏志带来的拆迁公司及保安公司员工,另一方是守在项目工地的建筑工人。双方发生对峙的原因是,杨宏志声称自己是这块土地的使用权所有人,要求工地上的建筑工人全部撤出,并指挥己方人员拆除已经搭建好的部分建筑,但当即遭到建筑工人的阻拦。在此过程中,双方均报了警。警方赶到后,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杨宏志刑事拘留并立案侦查,后向管城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管城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发现,围绕这块土地权属的争端已持续数年,双方积怨很深。在接受讯问时,

  ??杨宏志坚称自己才是这块土地的使用权所有人,他带人去拆除工地上的建筑是“拆除违建”,系正当行为。

  ??建筑工程队一方则声称,他们在多年前就与另外一家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协议,和杨宏志没有任何关系。

  究竟是“寻衅滋事”还是“排除侵权行为”?为查清案件事实真相,管城区检察院启动自行侦查手段,调查案件事实真相。

  隐名股东遇到麻烦

  早在2011年,河南万吉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万吉公司”)的负责人崔辰就鼓动杨宏志进入房地产行业。但由于杨宏志没有相关资质,崔辰建议由自己出面,与正印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万吉公司出资5000万元,享有正印公司70%的股权,两家公司对正印公司名下管城区金岱路、腾飞路附近的地块共同开发收益。随后,杨宏志安排他人共转给正印公司5000万元,并指定郭颖慧代其持有股权。至此,杨宏志成为正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13年11月,经杨宏志配合,正印公司与漯河市源汇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下称“漯河农信社”)签订不良资产置换协议,漯河农信社持股100%成为正印公司唯一股东。但因漯河农信社改制失败,2018年3月,股权退还至正印公司樊自楠与赵冰名下,而这两人也是杨宏志股份的代持人。因此,杨宏志仍旧是正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但在杨宏志失去控制权的这段时间里,万吉公司却暗中做了“小动作”。

  2014年至2016年期间,在漯河农信社成为正印公司唯一股东的情况下,万吉公司绕过杨宏志,与河南水木清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水木建筑”)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水木建筑在该块土地承建工程并施工,而万吉公司也因此获得了水木建筑交纳的800万元保证金。

  杨宏志发现这一情况后,认为水木建筑无权在该地施工,要求其停工。但工程方因为前期已经垫资千余万元,且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不甘就此终止,虽然暂停施工,但双方僵持不下,多次协商未果。

  

  在此情况下,水木建筑将万吉公司起诉至法院。2020年6月,河南省高级法院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手续不全为由,终审认定万吉公司与水木建筑签署的工程施工合同为无效合同,但鉴于水木建筑已对施工合同进行了部分履行,遂判决万吉公司支付水木建筑工程款1132万余元及利息。

  万吉公司迟迟不肯支付,拿不到赔偿款的工程队不愿离场。为此,急于收回土地进行开发的杨宏志便带领拆迁公司、保安公司人员到工地拆除楼房和建筑设备,于是便发生了激烈对峙。

  自行侦查还原事实真相

  由于案件时间跨度长,牵涉人员多,而且杨宏志自称“只出资,不留名”,判断其所说内容是否属实需要多方取证。为调查真相,管城区检察院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办案团队,调取书证15份,奔赴巩义、洛阳等地询问证人数十名,最终取得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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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正印公司原股东石国强证明,当年万吉公司与正印公司商谈收购股份时,谈判进程一直是由杨宏志主导。郭颖慧也拿出了当年签署的代持股权协议,证明她的确是受杨宏志委派代持正印公司的股份,并明确表示:“杨宏志才是正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漯河农信社的代表王君也证明,2013年12月2日至2018年3月15日期间,漯河农信社持有正印公司股份,其间,漯河农信社从未授权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上述地块作项目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