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工程项目中工程监理的合同管理
1 工程监理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工程监理的工作职责是对工程项目成本、质量、进度、风险管理控制工作,负责建筑项目的工程监理机构一般是承包商或者发包单位通过招标、全权委托等方式择优选择的。承包商和业主之前会根据建筑物需求签署相关合同,合同不仅是承包商和业主法律权利的保障,还是约束工程监理人员的文书,同时工程监理人员还需要和业主、承包商签署一份共同的合同。上述已经足以阐述工程监理工作范畴是根据工程合同而定的,建筑工程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的,工程监理人员想要在项目施工中顺利进行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在自己工作业务内的所有目标,就必须要根据建筑工程合同信息制定出一套完善的、细化的、有效的合同管理方案。
2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人才问题
建筑工程的发展需要企业不同部门共同协调,在合同管理方面经常会发现企业的人才少、人才流失快的情况。而新员工的招聘进度与人才流失速度严重失衡,加上部分企业合同管理人才的基本素质欠缺,多数人员对合同管理理念认识不够,也很少将理论付诸于实践,导致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问题频出,影响整个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2 合同签订问题
现阶段,建筑行业发展速度呈现出井喷式的特点。随着建筑工程数量的增多,建筑企业也随之增多,在建筑合同管理工作开展中也随之产生较多的法律问题。许多建筑工程责任方过于重视施工和建设,工程两方对建筑工程中所涉及到的合同责任重视度不够,合同条约敏感性缺乏,可见部分建筑工程部分人员缺乏法律意识。建筑工程双方在合同签订中不重视法律条文和合同内容,草率签订合同,对合同中相关条款以及双方需要彼此遵循的义务没有详细认识与了解,导致合同签订只停留在表面,合同作用没有得到真正的发挥。由于以上情况,导致部分合同中存在不合理以及不规范之处未被及时发现,例如合同权利与责任问题模糊、内容单一等。如果建筑工程双方任何一方产生安全或质量问题,是由于合同管理问题导致,可能就无法找到承担责任的人员或部门,建筑工程管理工作可能就会面临巨大阻碍,甚至影响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1]。
2.3 合同管理的阶段问题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建筑工程项目在建设中合同管理并非是工作的关键,部分项目工程甚至认为合同管理工作可有可无。合同管理工作在进行中过于表面化,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每个工程开工应进行合同交底。合同管理工作不应该像部分工程一样,只是将合同管理工作停留在工程前期的合同交底、签订等,而是需要在项目的不同阶段都开展合同管理工作。
3 提高工程监理在合同管理工作中的有效性
3.1 具备超前的合同管理意识
由于工程监理机构工作业务原因,工程监理人员均必须具备合同意识,要细化与施工单位或发包单位的合同协定事宜,正确行使施工单位所赋予工程监理的管理权利,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保障合同内容的规范性、法律性等等,因此工程监理人员在正式接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时,应当从设计工作着手对建筑工程施工流程进行充分分析,要制订一套符合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方案[2]。
3.2 标准合同管理方式
施工单位想要保质保量的在竣工前完成建设工作,就必须要与第三方监理机构签署契约合同,要确保契约合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在建筑项目工程实际管理工作中要给与监理人员一定的权利,并鼓励监理人员在实际施工中敢于尝试并运用一种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方法让合同管理方式更加标准化,以此来促使监理人员在建筑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工作上施工效率和质量双双提高。
3.3 细化合同内容,提升合同执行度
当今社会,在不触及施工单位和开发商利益的前提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中所签署的大量契约合同在执行力度和实施效果方面经常是不到位的,施工单位和开发商将关注的重点放在合同制定过程上。而施工单位和开发商所忽视的方面正是工程监理工作职责的体现,工程监理人员必须要实时对合同进行管理与协调,还要做到了解工程合同模板、工程施工进度情况。一旦合同签订双方出现违规情况时,工程监理人员则需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内容执行资金注入、竣工时间、施工质量等,必须是需要依靠法律率手段进行维权。